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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简介

 

基建与规划处是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,对外代表学校行使立项单位、建设单位职责,对内接受学校基建领导小组的指导,具体负责建设工程的论证、立项、勘察设计、招标、施工管理、竣工验收、移交、保修等工作。同时负责学校大型修缮工程,包括教育部“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”中的房屋修缮、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项目配套工程三大类,以及60万元以上的自筹资金修缮项目。

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、行业、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,执行基本建设程序,对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决算的各个环节进行管理,有效控制质量、进度和投资,保障施工安全,并在基本建设管理中深化改革,加强基建队伍建设。

管理程序主要包括:校园规划的编制与报批;建设项目立项、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等评估论证、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报批等前期手续;勘察、设计管理;招标、合同和资金的管理;建设项目实施中的质量、进度、投资、安全管理,材料、设备采购管理,变更管理,监理、审计、监督管理;建设项目竣工验收、移交、工程结算、财务决算、档案以及质量保修等管理。